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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U Rules Finder

欧盟以外卖家的 GPSR 合规:分步清单

自 2024 年 12 月 13 日起,卖给欧盟消费者的消费品必须有一家欧盟企业为其负责,并且每个在线报价都必须写明是谁。如果您的企业在欧盟以外,请按以下顺序逐步完成。

已于 2026年10月6日 与来源核对

1. 确认产品是否在范围内

消费品无论新旧都在范围内,除非被排除(食品、药品、古董以及第 2(2) 条中的其他类别)。玩具、电气设备等有专门欧盟安全法规的产品,大部分义务按该法规履行,但 GPSR 关于在线报价和事故的规定仍然适用。参见 GPSR 适用范围。

2. 明确您的角色

如果产品以您的名称或品牌销售,即使由工厂代工,您也是制造商(第 3(8) 条和第 13(1) 条)。如果您转售其他品牌的产品,该品牌所有者是制造商。把货物带入欧盟并投放市场的企业是进口商,且必须设立在欧盟(第 3(10) 条)。如果您从欧盟以外直接发货给消费者,可能根本没有进口商。

3. 指定欧盟负责人

只有在欧盟设立的企业对产品负责时,产品才能投放欧盟市场(第 16(1) 条):欧盟进口商、您以书面授权指定的授权代表,或处理您货物的欧盟履约服务提供商。参见负责人。本站提供免费的授权书模板。

4. 为产品贴标

  • 型号、批号或序列号,或其他识别信息(第 9(5) 条);
  • 制造商的名称、注册商号或注册商标,以及邮寄地址和电子邮箱(第 9(6) 条);
  • 如有进口商,进口商的名称和联系方式(第 11(3) 条);
  • 负责人的名称和联系方式,标在产品、包装、包裹或随附文件上(第 16(3) 条);
  • 以各销售国消费者容易理解的语言提供使用说明和安全信息(第 9(7) 条)。

标签生成器可把这些信息整理好,直接打印。

5. 完善每个在线报价

每个报价都必须显示制造商和负责人的联系方式、产品图片和识别信息,以及该国语言的警示信息(第 19 条)。电商平台会为此提供填写栏,缺少这些信息的报价可能被下架。参见在线报价。

6. 准备文件

  • 包含内部风险分析的技术文件,保存 10 年(第 9(2) 条和第 9(3) 条);参见技术文件;
  • 一份副本,供负责人应主管机关要求提交(第 16(1) 条,结合第 (EU) 2019/1020 号条例第 4(3) 条);
  • 记录谁向您供货、您向谁供货,保存六年备查(第 15(3) 条和第 15(5) 条)。

7. 为出问题做好准备

建立公开渠道,让消费者可以投诉和报告事故(第 9(11) 条)。造成死亡或严重健康损害的事故须通过 Safety Business Gateway 通报(第 20 条)。产品被认定为危险时,须采取纠正措施,并按规定格式发布召回通知。参见事故与召回。

GPSR 检查可确认您的角色,并把您的义务列成可打印的清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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