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第 (EU) 2023/988 号条例 (GPSR) 指定授权代表的书面授权书
[…],[…],[…](“制造商”),兹指定设立在欧盟的 […],[…],[…](“授权代表”),作为其根据关于一般产品安全的第 (EU) 2023/988 号条例第 10 条的授权代表。
1. 产品
本授权书涵盖在欧盟市场上提供的以下产品:[…]。
2. 职责
授权代表代表制造商履行以下职责(第 10(2) 条):
- 应市场监督机关的合理要求,以该机关能够理解的官方语言,向其提供证明产品安全所需的全部信息和文件;
- 认为或有理由相信某产品为危险产品时,通知制造商;
- 在制造商尚未提供相关信息时,或按制造商的指示,通过 Safety Business Gateway 向国家主管机关通报为消除产品风险而采取的任何措施;
- 应国家主管机关的要求,就有效消除产品风险而采取的任何措施与其合作;
- 应市场监督机关的要求提供本授权书的副本。
3. 负责人
授权代表是根据第 16(1) 条对产品负责、设立在欧盟的经济经营者。其履行第 (EU) 2019/1020 号条例第 4(3) 条规定的职责,并根据可能风险的需要,定期检查产品是否符合技术文件及第 9(5)、9(6) 和 9(7) 条的规定,应要求提供这些检查的书面证据(第 16(2) 条)。
制造商须在产品、其包装、包裹或随附文件上(第 16(3) 条)以及其在线报价中(第 19 条)注明授权代表的名称和联系方式。
4. 制造商的义务
制造商须在产品投放市场前向授权代表提供技术文件(第 9(2) 条)并保持更新;就产品相关的任何风险、投诉、事故或纠正措施及时通知授权代表;并向其提供履行职责所需的其他信息。制造商仍须对其在本条例下的自身义务负责。
5. 期限
本授权书自 […] 起生效,直至任一方以书面形式终止。
签署于 […],[…]。
制造商
姓名、职务、签字
授权代表(接受)
姓名、职务、签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