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正文
EU Rules Finder

GPSR 召回通知生成器:按欧盟模板填写

产品召回时,向消费者提供的书面信息必须采用内容固定的召回通知形式(第 36 条)。欧盟委员会的模板规定了标准版式。填写表格即可得到可发布和发送的通知。

已于 2026年10月6日 与来源核对

请使用产品销售所在国家的语言撰写通知;每种语言各一份。

提供的补救措施

至少提供两种供选择(第 37 条)。

您输入的内容不会发送到任何地方。您的企业信息会保存在本浏览器中,方便下次使用。

您的召回通知

Product safety recall

[…] recalls […]

Why is this product dangerous?

[…]

What to do

Stop using this product immediately.

Remedies for consumers

  • Replacement with a safe product
  • Refund of at least the price paid

Contact

[…]

Please share this information with anyone who may have this product.

发布前检查

  • 请描述危险(第 36(2)(c) 条)。
  • 请添加免费电话或在线服务(第 36(2)(f) 条)。
  • 请添加识别编号,例如批号或序列号(第 36(2)(b) 条)。
  • 请在发布的通知中附上产品图片(第 36(2)(b) 条)。

通知必须包含的内容

  • 标题“产品安全召回”;
  • 产品图片、名称和品牌、识别编号,以及(如有)销售时间、地点和销售方;
  • 对危险的清晰描述;
  • 消费者应采取的行动,包括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;
  • 提供的补救措施;
  • 可获取更多信息的免费电话或在线服务;
  • 在适当时鼓励转发该信息。

通知必须使用产品销售所在各国的语言(第 36(2) 条)。

不得使用的措辞

不得使用任何降低消费者风险认知的内容:例如“自愿”、“预防性”、“酌情”、“在罕见情况下”或“在特定情况下”等措辞,或表示没有接到事故报告(第 36(2)(c) 条)。生成器会标出这类措辞。

补救措施

补救必须有效、免费且及时。消费者必须能在至少两种方式中选择:维修、更换为同类且价值不低于原产品的安全产品,或退款且金额不低于所付价格;仅当其他方式不可能或成本过高时才可只提供一种。消费者无需承担退回产品的费用(第 37 条)。

联系消费者

利用您掌握的客户数据,直接通知每一位可识别的受影响消费者。如果不够,请通过其他渠道发布通知:网站、社交媒体、新闻简报、门店,必要时通过媒体,并采用无障碍形式(第 35 条)。同时通过 Safety Business Gateway 通知主管机关;参见事故与召回。

不确定由谁负责召回?这取决于您的角色;请用 GPSR 检查确认。

免费 GPSR 工具

GPSR 指南